甘南藏族自治州畜牧兽医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2022年9月19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委关于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工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畜牧兽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畜牧业、饲草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监督管理;
2、起草畜牧业、饲草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州畜牧兽医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3、组织畜禽养殖、屠宰、饲草饲料生产等牧情调度,开展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畜牧兽医行业统计有关工作。开展畜牧业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4、组织提出畜牧兽医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重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行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
5、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品种改良及良种推广利用、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等。负责全州渔业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饲料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和农牧交错带产业结构调整;
7、监督管理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
8、监督管理兽医医政,负责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动物疫病控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扑灭计划;
9、负责动物防疫应急管理;组织全州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10、监督实施畜牧业、饲草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动物卫生、兽药和兽医器械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畜牧兽医标准化工作;
11、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和兽医实验室管理;
12、负责编制畜牧兽医有关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
beat365下载唯一官方网_必发365手机网页版官网_bst365老牌体育畜牧兽医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1月机构改革,设八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畜牧产业科、渔业渔政科、防疫科、动物检疫监督科、畜禽屠宰和兽药监督管理科、草业饲料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利用科)。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相应支出,故表8为空。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239.22万元,支出总计1239.22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46.43万元,增加56.31%,支出增加446.43万元、增长56.31%,主要原因是:①工资及专项资金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3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9.2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3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69万元,占41.86%;项目支出720.53万元,占58.14%。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3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43,增加56.31%。主要原因:专项资金增加;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3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446.43万元,增加56.31%,主要原因:专项资金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165.61万元,占94.0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34万元,占3.9%,卫生健康支出25.26万元,占2.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4.88万元, 较上年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63.81万元,较上年减少49.0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畜牧及动物防疫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6人次,其中:国内接待8批次56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3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9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动物防疫疫苗和设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甘南藏族自治州畜牧兽医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