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曲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销售劣质种子引发的消费纠纷案。
2015年6月10日,迭部县罗达乡尖臧村村民安八十在舟曲县立节乡立节村个体户刘某处购买2公斤玉米种子,播种后一个多月未见发芽,安某遂向立节工商所进行投诉,要求经营户刘佛生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群众利益无小事,由于属于跨县投诉案,接到投诉后的立节工商所执法人员当即将此案移交县局。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分管领导和县局经济检查分局、立节工商所执法人员迅速妥善调解处置此案。执法人员随机就此事展开调查,并协同迭部县工商局旺藏工商所执法人员实地到消费者玉米地进行了查看,确认情况属实。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刘某最终同意赔偿安某经济损失费用1600元。
至此,此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调解。
玉米地现场实况
消费者现场接受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