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强化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和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省司法厅落实鉴定座谈会任务分工要求,持续深化全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审查核实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能力和水平,推动司法鉴定行业依法规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行业质量和公信力。近日,甘肃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启动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
《实施方案》主要围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类别,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司法鉴定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职业素质及专业技术能力对全省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全方面、全覆盖开展全面评查。评查步骤将分为深入学习、深入自查、全面评审,分类处理、能力测试、全面总结5个阶段;评查时间从2021年9月初开始,至2022年3月底结束。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州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全面评查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认真领会政策精神,认真组织、各负其责、扎实开展全面评查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全面完成任务。各市州司法局要把全面评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要求,落实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协会责任;要结合全面评查工作,鼓励引导鉴定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实现规模发展,规范整合小、微机构,推动机构做大做强、做精做优;要注意新旧规定衔接,稳妥有序推进评查工作;要坚持法治思维,加强风险防控,做好政策解读和思想引导工作。同时,要在评查工作中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作用,要鼓励吸收司法鉴定专家力量参与评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省司法厅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保障全面评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