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办发〔201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防灾减灾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
甘南藏族自治州防灾减灾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
(2013—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防灾减灾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甘肃省防灾减灾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促进我州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甘南藏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结合部,属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受地理环境条件影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自然灾害种类繁多,灾害高发频发,十年十灾,各类自然灾害分布范围广、发生频率高、灾害损失重,尤其是“5·12”地震、“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8·15”合作市暴洪灾害、“8·13”迭部卡坝特大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防灾减灾任务十分艰巨。制定出台符合甘南实际的《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防灾减灾总体思路的重要举措,对建设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南有着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通过州、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以灾害信息员为主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防灾减灾严峻形势相比,仍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防灾减灾人才培养没有引起重视,总量较少,人才分布不合理,实用型技术型防灾减灾人才缺乏,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等。因此,州、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自然灾害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依法救灾、科学规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加快全州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灾减灾事业需要为导向,突出防灾减灾基础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创新,全面提高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要在政府主导下,积极发挥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动员全体社会成员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群测群防监控体系和灾后自救互助社会动员体系。
2.强化基层,稳固基础。加强教育培训,促进能力提升。全面提高以灾害信息员、抢险救援、防灾减灾知识宣传队伍为主体的基层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完善防灾减灾人才培养开发体系。
3.统筹协调,合理配置。强化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的职能,建立高效有序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好地方与行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合理配置和利用人才资源。
4.专兼结合,分类指导。在加强专职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兼职人才的作用,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的整体合力,提升全州防灾减灾能力水平。根据专兼职人才的不同特点,在引进、培养、使用、管理等方面实行分类指导,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发展壮大防灾减灾队伍。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开发防灾减灾人才资源,建立和扩大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完善队伍管理,形成以灾害信息员队伍为基础,以防灾减灾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教育培训人才为支撑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建设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的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体系。
1.人才规模不断扩大。到2020年,全州防灾减灾人才规模达到3800人;拥有的专业抢险救援(灾)人才达到300人。在强化灾害信息员、抢险救援队等基础性防灾减灾人才基础上,通过部门培养、院校深造、人才引进等方式扩大急需紧缺型人才数量。其中:预报预警人才达到150人,防灾减灾工程设计管理人才达到30人,灾害政策分析、损失与风险评估人才达到50人,灾害信息管理人才达到250人,防灾减灾技术培训人才达到50人。
2.人才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科研与教学人才达到50人,工程与技术人才达到50人,专业救援(灾)人才达到300人,行政管理人才达到250人。
3.人才分布更加广泛。到2020年,实现防灾减灾人才在民政、国土、水电、农牧、林业、交通、地震、气象等涉灾管理领域的广泛分布。
(二)基本要求
1.队伍健全。充实高层次专业队伍,建立专业素质高、反应速度快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发展社会应急救援人才队伍。
2.结构合理。根据防灾减灾专业发展需求,针对灾前、灾中和灾后管理的需要,加强防灾减灾重点领域高层次管理人才、学术带头人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开发,形成门类齐备、配置合理的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和各县市、各部门防灾减灾工作的需要,充实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现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在县市及不同领域的合理分布。加大防灾减灾后备人才培养力度,不断优化队伍年龄结构。
3.素质优良。提高管理人员的灾害综合管理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完善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培训体系,不断提高社会防灾减灾人才队伍的能力素质。
4.制度完善。形成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管理体制,制定加强防灾减灾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制度,推进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5.效能显着。加快推进防灾减灾科技创新,推广应用一批防灾减灾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推进和建立防灾减灾工作新机制,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成效。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主要任务
1.制定人才规划。各县市要在摸清本地区自然灾害分布的基本特征及各防灾减灾部门软硬件配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地区的防灾减灾人才建设规划,并认真贯彻落实。
2.优化管理队伍。州、县市政府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防灾减灾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了解自然灾害发生及分布规律,掌握防灾减灾业务知识,不断增强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注重开发职业化、高层次、复合型灾害管理人才,提高灾害管理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健全专业队伍。建立各级别、各层次防灾减灾人才专业培训考核机制。根据beat365下载唯一官方网_必发365手机网页版官网_bst365老牌体育灾害地域分布、灾害种类特性、行业管理的需要,按照保证需要、科学整合、节约成本、专兼结合的要求,逐步健全地震灾害救援、地质灾害救援、医疗卫生救援、抗旱防汛抢险救援、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害损失与风险评估等专业队伍。
4.强化应急队伍。发挥驻地部队、武警、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突击队伍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行动迅速等优势,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使其在抢险救灾中发挥骨干作用。
5.加强基层队伍。加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以城乡社区防灾减灾辅导员信息员、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为主的防灾减灾推动者队伍。开展防灾减灾专业培训,每年培训城乡社区防灾减灾辅导员50人,每4年对全州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普遍轮训一次,实现防灾减灾知识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提高城乡居民和学校师生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
6.发展志愿队伍。研究制定防灾减灾志愿者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培训规划,建立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的联合培训机制,不断发展壮大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全面提升志愿者防灾减灾的能力水平。
(二)重点工程
1.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程。根据国家和省上加强灾情信息管理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满足开展灾情收集汇总、数据处理、信息上报等业务需要,保证基层灾情信息的报送质量和时效性。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灾害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州每个城乡社区和寺庙至少有一名专职灾害信息员,并培养一定数量的兼职灾害信息员。
2.防灾减灾专家队伍建设工程。由州、县市减灾委员会负责,设立防灾减灾专家组,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和建档工作,建立相应的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州的防灾减灾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建立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情会商研判、灾区现场评估等工作机制,通过现有渠道合理安排专家工作经费和科研经费;通过项目或课题委托方式支持专家开展工作。
3.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程。强化驻地部队、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等骨干力量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处置能力建设,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到2020年,各县市建立与实际救援需要基本相适应的抢险救援队伍。
4.防灾减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州、县市党校和州行政学院要根据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把防灾减灾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丰富行政管理人才的防灾减灾知识。防灾减灾部门要制定本系统业务工作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防灾减灾业务培训。组织多灾易灾县市、乡镇街道、村社的防灾减灾工作人员参加气象、地质、地震等灾种的防灾减灾专题培训班。
5.防灾减灾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在充分发挥现有防灾减灾科普和培训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建立县市、乡镇、街道、村及社区防灾减灾人员和志愿者综合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基地;增加资金投入,完善培训设备,强化培训基地建设;优化培训课程设置,细化培训内容,经常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到2020年,建成州级综合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基地4个(地震、国土、民政、气象各1个),鼓励各县市建立综合防灾减灾培训教育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把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整体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作用,切实提高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水平;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要建立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要按照规划要求,认真做好防灾减灾人才发展各项工作。
(二)制度保障
完善防灾减灾人才的教育培训、选拔任用、流动配置、资格鉴定、激励评价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防灾减灾用人制度,创造公开、公平、透明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防灾减灾职业资格制度,对灾害管理、监测预报、紧急救援等专业人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设立灾害评估师、灾害信息师等执(职)业资格序列;健全防灾减灾保险等保障制度,对在危险区域、危险时段从事灾害监测预警和参与抢险救援的人员提供保险,制定防灾减灾人员特别是抢险救灾人员、志愿者伤残抚恤等方面的规定。实行防灾减灾人才奖励制度,鼓励防灾减灾科技人员勇于开展科技创新,对有效预报灾害、减少灾害损失等方面取得优秀科研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三)资金保障
州、县市政府要按照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分别负担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中须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建立健全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多元化防灾减灾人才培养资金投入机制。要充分发挥政府在防灾减灾人才培养投入方面的导向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元化、多形式的投资体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对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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