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上政策解读-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beat365下载唯一官方网_必发365手机网页版官网_bst365老牌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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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上政策解读

        • 2020-10-14导出word图解丨一图读懂甘肃省“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图解丨一图读懂甘肃省“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 2020-04-03导出word甘肃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

          甘肃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

        • 2020-03-25导出word《2020年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2020年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2020年3月11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20年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现将有关文件出台背景和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我省是一个粮食自求平衡省,粮食始终是关系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多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对粮食安全高度重视,经过全省上下的艰苦努力,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长期困扰我省的粮食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步入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阶段。全省粮食生产获得“十六连丰”,先后跨越了900万吨、1000万吨、1100万吨三个台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粮食单产水平显着提高,人均占有粮食水平稳步增加,连续8年保持在1100万吨以上。

          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2014〕69号),我省先后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3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77号)。省委连续下发指导“三农”工作的1号文件,省政府从2013年开始每年下发《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都明确提出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二、年度稳定粮食生产任务目标的确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粮食生产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20年省委1号文件《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把粮食安全始终作为头等大事,坚持稳字当头,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全省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40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印发了《2020年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主体责任,细化年度任务目标,强化工作重点,确保全省粮食生产稳定。

          三、客观分析当前全省粮食生产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省粮食生产仅仅实现了较低水平的自求平衡,而且还是紧平衡,随着人口的增长、畜牧业的发展,粮食需求呈刚性增长态势,资源环境约束将更加趋紧,保障粮食有效供给任务艰巨。加之城镇化率的提高,保持供需平衡的压力仍然较大,粮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粮食生产基础比较薄弱。高产稳产基本粮田少,中低产田面积占70%,耕地中有效灌溉面积1600多万亩,仅占总耕地面积的30%,粮食生产在高基数上持续增产难度大。

          二是粮食生产水平较低。全省粮食人均占有量430公斤,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5公斤,粮食单产300公斤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7公斤,排全国第27位。由于生产区域类型复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弱,技术推广难度大。结构性矛盾突出,所产玉米、马铃薯(折粮)、啤酒大麦每年向省外调出,小麦、大米产不足需。

          三是农民种粮比较效益低,生产成本增加,粮食面积连年下降,稳定粮食面积难度较大。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已由2013年4288.3万亩下降到2019年的3871.7万亩,年均下降近70万亩。

          四是受自然条件限制,粮食生产规模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水平低、粮食精深加工转化滞后,加工企业规模小,产品档次低,商品率低,市场竞争力较弱,加工转化能力弱,产业化发展水平低,难以带动全省粮食生产的发展。

          四、重点工作任务解读

          一是通过细化实化重点工作,统筹全省全年粮食生产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及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林铎、省政府唐仁健省长、省委孙伟副书记、省政府常正国副省长批示精神,我省及时出台了《方案》,对落实粮食生产政策、稳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旱作农业任务落实、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绿色发展方向、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作出全面安排部署,确保全省粮食安全。

          二是通过分解目标任务,压实地方政府重农抓粮主体责任。《方案》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将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进一步靠实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主体责任。各地要把粮食放在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时刻不放松粮食生产,始终做到粮食安全的警钟长鸣。进一步完善我省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坚定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定抓工作落实的劲头不放松。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对耕地保护建设、财政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扶持、粮食储备和市场调控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考核。

          三是通过多渠道共同发力,强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政策支持。方案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紧盯任务目标,强化协作、同向发力,全面保障年度任务落实。目前,省上已相继出台了一揽子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银保监局、省林草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甘肃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供销联社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春耕备耕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

          四是通过强化行政推动,稳步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针对2020年底全面完成全省7.4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撂荒问题整改,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审计反馈结果及实际情况,在抓好开展春耕生产的同时,对照分解任务,实行专人专班,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仔细梳理摸排撂荒原因、规模,提前谋划落实,细化政策措施,确保撂荒地复垦复耕任务全面落实。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实行差异化补贴方式,对继续撂荒的耕地一概不予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长期撂荒的土地妥善进行处置。重点是通过改善撂荒耕地基础条件,对因生产力下降,缺水等原因撂荒的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条件的能够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纳入项目建设改造提升,切实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通过建设田间机械耕作道路,变小块梯田为适合机械作业的大块梯田。其次,通过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积极发展马铃薯、小杂粮、优质饲草和绿肥等抗旱性较强的低耗水作物。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合作社提升带动工程,提升合作社土地流转和代耕代种能力,提高撂荒地利用水平。

          五是通过提升技术指导服务,强化科技对粮食生产的支撑。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和相关的科研院校要结合实际,全面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强化农业科技对粮食生产的支撑作用。当前,有关技术推广单位已经制定印发了《2020年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方案和苹果蠹蛾疫情防控方案》《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小麦条锈病和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方案》《2020年全省春播作物春小麦、玉米、马铃薯品种布局意见》《2020年全省农技推广工作指导意见》《冬小麦春季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方案》《冬油菜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方案》《饲用玉米生产技术指导方案》和《顶凌覆膜技术指导方案》,围绕主要作物和目标任务,从农业防灾减灾、农业主推技术、重点项目资金和技术指导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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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13导出word《甘肃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甘肃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了10个方面44个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在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方面,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按照疫情防控需要,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行“非接触式”服务,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查询、咨询、申报,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受理、办理、结果寄达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尽量减少办事群众到实体大厅办事,防止传染风险,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安全、更便捷、更高效。打造“指尖办”甘肃品牌,继续优化并大力推广省级政务服务APP“陇政通”,初步实现企业和群众通过一部手机查询办理身边事。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利民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年底前在市州及兰州新区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总结推广“项目管家”“不来即享”等有效做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持续压缩办税事项和时间,推动更多办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

          在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面,将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上半年在兰州新区开展试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全覆盖清单管理,并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方式,着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放宽市场准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在全省全面推开。最大程度为企业开办提供便利,在企业开办已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应用甘肃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在政务大厅开设企业“一窗办”专区,实现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窗领取材料,做到“一步到位、一次办理”。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应用。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省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推动降低偏高收费。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6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年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同时推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整治物流堆场等领域的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清理规范铁路等货运不合理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加大诚信政府建设力度,持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各类企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深入推进化解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健全完善“一企一策”问题解决机制,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涉企问题。持续清理政府部门和省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  

          在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方面,我省将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不断优化完善甘肃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在不同医院间的互通共享,方便居民线上追踪查询个人就诊信息。持续优化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服务,全面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督促相关企业对确需保留的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公示,规范收费行为。积极推进“一站式”办理和网上办事。提升公证服务效率,加快推广网上公证业务办理系统,提高公证办理信息化水平。对于部分具备网上申请和受理条件的公证事项,推行网上受理和线下办理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努力做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年底前,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在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政务服务评价监测体系方面,我省将大力推行“好差评”制度,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构建接受评价—受理—整改—反馈—信息公开—结果应用的“好差评”全流程工作机制,切实增强企业与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稳步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依照国家标准体系,以市场主体感受为依据,组织开展我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通过评价查找解决我省营商环境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改进。  

          《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各项任务推进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目标要求落实改革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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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12导出word《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 ...

          《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 ...

          近日,为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激励他们以更坚定的信心和更坚强的战斗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甘肃省财政厅配合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等部门制定了《甘肃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7号),现就“落实一次性工作补助”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

          二、补助对象及发放标准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工作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200元。

          甘肃省援助湖北医疗队、疾控队队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提高1倍。

          三、补助资金来源

          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四、补助资金申报流程

          各地统计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本级人社、财政部门按月审核,逐级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人社厅、财政厅审核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经国家相关部门审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在次月垫付临时性工作补助经费,省级财政与中央财政据实结算后与各地及相关单位清算。

          经衔接,提高卫生防疫津贴与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相关政策由省人社厅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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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3导出word《关于全省标准二维码门楼牌设置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全省标准二维码门楼牌设置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0年2月1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4号),对全省推行标准二维码门楼牌设置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二维码门楼牌?

          二维码门楼牌就是通过标准地址库唯一性编码对应生成地址二维码,在实体门楼牌中添加地址二维码图案,升级为二维码门楼牌,实现移动智能终端的自动识读、接入应用。用户通过终端刷码获取地址编码信息后,自动跳转至相应系统平台,不同人员不同权限实时、动态获取地址关联信息、开展相关业务应用,既确保信息安全,又保持信息鲜活性、接入灵活性以及功能可拓展性。群众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类便民服务。通过手机扫码可以查看地理位置、地点导航、辖区民警信息、便民服务等功能。全面促进平安甘肃、数字甘肃建设和“智慧城市”的管理。 

          二、标准二维码门楼牌主要功能有哪些?

          群众通过“扫一扫”标准二维码门楼牌可获取该地址的全称、所属街路巷、管辖派出所、所属警务区、社区民警姓名、联系电话;获取政府服务事项,根据群众生活或工作需要,实现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一体化全流程网上运行,有效解决群众“办什么?怎么办?去哪里?联系谁?”等办事难问题。

          (一)群众办理日常相关业务,只需在便民服务模块中选择事项介绍、办理部门、办理流程(图)、办理方式(线上、线下)、办理地点(线下)、办理时间、申报材料(包括样本)、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

          (二)二维码门楼牌通过“地址+定位+电子地图”模式,解决了地址的空间定位问题,进而提供地图路径规划服务。救援求助服务部门(110报警、120急救、119火警、电话查询、投诉举报等)通过群众提供的二维码门楼牌地址,能精确定位,快速到达。

          (三)在宣传推广和信息播报设计中,按照省、市、县、乡镇街道或省、市、县、派出所分级发布的模式,针对不同区域的人群、地理、经济、文化需求等,向群众发布扶贫政策、日常法律法规、警情通报、安全防范常识、办事指南、旅游指南等信息,提供寻人寻亲、失物招领、爱心捐助等一些系列面向群众的公益服务信息推送。

          (四)出租房屋房主、房屋承租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等通过扫面标准二维码门楼牌实现出租房屋、从业人员和流动人口网上自主申报和登记。

          下一步,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数据开放、技术创新为着力点,逐步拓展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便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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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http://www.gansu.gov.cn/art/2020/2/22/art_4786_446514.html

        • 2020-02-27导出word《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政 ...

          《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政 ...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20]13号)。同时,废止《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08]6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0]51号)。现就文件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新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2008年,为加强惠农财政补贴管理,解决管理部门多、发放环节多、代理银行多、发放形式多、滞留挪用多以及行政成本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省财政厅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08〕67号)。2010年,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0〕51号)。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一册明”在各地逐渐被短信提示、服务电话、微信公众号、网站和手机APP替代。“一折统”也大部分更换为具有支付功能的储蓄卡即“一卡通”。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对加强资金监管,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年4月至9月,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财政部等七部委实施意见,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针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管理,巩固“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效,健全补贴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省财政厅对2008年和2010年出台的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政策进行了修订,研究制定了《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经广泛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施行。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范围。主要明确了纳入“一卡通”管理的补贴项目范围,规定了今后凡是国家惠民惠农政策增加的对群众的直接补贴原则上都要纳入“一卡通”管理。

          (二)工作职责。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需要,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予以明确。重点对负责审核发放补贴资金的县级财政部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代理银行和乡镇街道的工作职责作了具体要求。

          (三)发放流程。对补贴资金发放流程进行了规范,分别对数据采集、公示申报、数据审核、补贴兑付、账务管理等5个重点环节相关工作作了明确要求。

          (四)发放系统。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采用市级集中部署的方式搭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系统,并要求2020年10月底前,实现全省各市(州)发放系统上线运行,为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供数据保障。

          (五)有关要求。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措施,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等三个方面提出措施和要求,确保“一卡通”制度落实见效。

          三、新修订情况

          《意见》与2008年和2010年出台的相关政策相比,主要修订了五方面内容。

          (一)更新了项目清单。按照宜统尽统的原则,在全面梳理全省范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的基础上,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剔除了社会保险、教育类和涉密的补贴项目,增加了发放给城镇居民的惠民补贴,明确了目前省级纳入“一卡通”管理的37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做到了涵盖城乡,全面规范。同时,编制了项目代码,规范了项目名称,为下一步统计全省数据作好准备。此外,还统一了省级项目简称,便于代理银行规范告知,补贴对象清楚查询,提高群众对惠民惠农政策的知晓度,进一步解决老百姓不清楚“享受了什么政策”“领的是什么钱”问题。

          (二)简化了发放流程。明确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参照工资统发流程,通过系统平台,将资金直接发放至补贴对象“一卡通”银行账户。

          (三)优化了发放方式。纳入“一卡通”管理的补贴资金,原则上采取“一户一卡”的方式发放到户主“一卡通”账户。对劳务补助等按人发放的补贴,补贴对象需单独开户的,根据本人申请,经乡镇审核同意,发放到补贴对象个人“一卡通”账户。

          (四)调整了代理银行确定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一卡通”代理银行需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此次明确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基层网点多、服务质量好、优惠便利群众的银行作为 “一卡通”代理银行。

          (五)明确了推广应用发放系统。目前,全省已有38个县市建立了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系统,从专项治理情况看,凡是通过系统发放的补贴项目,资金发放及时、数据统计准确、查出问题较少。因此《指导意见》明确尽快在全省范围搭建、推广和应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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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 2020-02-21导出word《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0年1月1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对全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作出全面部署。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乡村产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2019年,全省粮食产能达到1163万吨,连续8年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亿元以上,戈壁生态农业投入资金超过110亿元、累计建成20万亩,“三品一标”农产品累计达2393个。一批彰显甘肃特色、体现乡村价值、乡土气息浓厚的乡村产业,正在农村广阔天地中不断成长壮大,为全省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力支撑。

          但是,我省乡村产业也存在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链条不长、产业主体不强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和扶持。这次省政府印发的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乡村产业发展目标、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是指导全省乡村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立足甘肃省情农情,切实把国务院要求与甘肃“三农”发展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一是认真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突出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把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二是充分承接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对照具体条文逐条起草,全面落实文件各项要求,确保国务院决策部署不走样。三是紧贴省情农情。《实施意见》坚持从我省的实际出发,进一步落实《甘肃省循环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和《关于发展具有甘肃特色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紧贴省情农情,把握我省地形地貌复杂,气候类型多样,光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干旱高寒、病虫害发生少、工业污染小、环境承载力大等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特征。在乡村产业发展目标制定、产业布局、主体培育、保障措施等方面,统筹考虑我省发展实际,既承接了国务院《指导意见》的总体内容和要求,又具有甘肃发展实际的具体目标和措施。

          三、《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我省《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为统揽,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与城镇化联动推进,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市场导向、政府支持,融合发展、联农带农,绿色引领、创新驱动。

          目标任务是:力争用5年时间,构建起以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为引领,以“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为支撑,以“五小”产业为补充的乡村产业体系,初步走上布局区域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加工集约化、产品绿色化、营销品牌化、经营产业化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增幅高于一产增幅,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7%,以两个“三品一标”为支撑的“甘味”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大幅提升,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含四个方面。一是我省乡村产业振兴的发展目标。二是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5项主要任务,即充分挖掘“寒旱”特质优势,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拓展乡村产业,促进融合发展;科学合理布局,实现联动发展;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引领,推动创新创业升级。三是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政策举措。即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创新乡村金融服务,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落实用地保障政策,健全人才保障机制,构建风险防范体系。四是强化了组织领导,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提出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导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五、《实施意见》就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提出了哪些举措?

          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是省委省政府对我省特色农业基本形态的最新概括和明确定位。《实施意见》对发展丝路寒旱农业举措进行了集成、延伸、拓展、细化和实化。一是要调优产业布局。主要是以“牛羊菜果薯药”六大产业为重点、地方特色产品为补充,形成“一带五区”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体系。二是突出戈壁生态农业。充分利用河西地区光照充足、温差大、病虫害少等独特优势,集着力发展绿色有机蔬菜、瓜果等设施农产品,推进农业生产园区化、企业化、循环化和产业化。三是构建生产组织体系。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各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四是构建农产品流通体系。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组织市县经销队伍抱团出省,强化市场功能,探索农产品营销体系。

          六、我省乡村产业振兴中支持发展的主要业态有哪些?

          乡村产业振兴,要摆脱之前单纯发展种养业的传统思维,对产业发展的业态进行拓展,走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子。一是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打造一批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产业强镇,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争创一批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二是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着力打造一批特色旅游村镇和美丽乡村旅游示范片带。三是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农产品依托互联网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四是多类型融合业态。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农超对接、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

          七、《实施意见》对乡村产业布局是怎么谋划的?

          《实施意见》按照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的思路,对乡村产业科学合理布局,实现联动发展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一是强化县域统筹。在县域内统筹考虑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形成县城、中心乡镇、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二是推进镇域产业聚集。采取重点扶持、梯次推进的方式,推动建立中小城镇、重点镇、特色村合理布局、统筹发展的乡村产业体系。三是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招商引资,建设生产基地。

          八、《实施意见》有哪些具有“含金量”的新政策?

          《实施意见》把过去分散在各个相关文件中关于“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创新乡村金融服务、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到落实用地保障政策、健全人才保障机制、构建风险防范体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全部梳理出来,这样既有利于各经营主体掌握运用,同时也便于各个部门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可以说,给乡村产业经营主体送了一个政策“大礼包”。具体来说:

          “钱”的方面:一方面,健全财政投入机制。这里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例,这一比例的提高将会大幅度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同时,还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另一方面,创新乡村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制约乡村产业发展的一个短板,这一次文件重点提出了要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

          “地”的方面: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时候,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开展县域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支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及融合发展,这方面盘活后,就会更好地拓展乡村产业用地空间。

          “人”的方面: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的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院校扩大农村定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的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现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

          九、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为确保乡村产业振兴取得实效,从3个方面贯彻落实。一是分解任务。在文件发布的同时,就将各项重点任务明确到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压实责任。二是广泛宣传。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文件精神,将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落实。三是适时督查。把握时间节点,突出重点,改进方式,对各市、各部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情况开展督查调研,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全省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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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 2020-01-16导出word《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意见》政策解读

          2019年12月31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11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相关内容和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省政府党组关于借鉴外省“培训券”的培训模式制定我省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工作措施的要求,通过到外省调研学习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实效的经验做法,在深入县乡调研、广泛座谈研讨、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后出台《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意见》。

          二、《意见》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意见》提出,主要解决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资源利用不充分、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够强、培训管理不够规范、培训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方面的问题,着力提升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三、《意见》规定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意见》明确,要按照有效整合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方式、扩大优质培训资源供给、规范培训课程和标准、优化培训服务平台、强化监督管理六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确保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健康有效推进。

          四、《意见》要求培训资源整合主要包括什么?

          《意见》规定,县级政府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建立培训整合机制,统筹整合人社、教育、农业农村、商务、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培训资金、培训师资等资源。县区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人社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同时要通盘安排培训计划、整合使用培训资金和统筹建立培训师资库。

          五、怎样改进农村劳动力培训方式?

          《意见》明确,要推行“培训券”式培训。为更好保障群众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权利,以县市区为单位推开“培训券”式培训服务。由县市区有关部门将培训机构、培训项目信息和“培训券”同时提供给群众,群众在自愿选择完成培训后交付“培训券”,培训机构凭“券”结算。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培训券”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对“培训券”发放程序、管理使用、核查验收提出严格明确的要求。

          《意见》明确,要开展“嵌入式”培训。组织各类劳务机构、培训机构以“岗位+劳务机构+培训”模式开展培训。要求劳务机构提前向培训机构推送用工岗位信息,由用工单位对招聘人员在用工岗位上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或技能再提升培训,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在培训岗位就业。

          《意见》明确,要开展订单式培训。协调和引导各类培训机构与用工单位对接,用工单位按照岗位需求拟定用工订单,委托培训机构按照订单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也可邀请用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培训机构授课培训,培训结束后到用工单位就业。

          《意见》明确,要强化实操性培训。培训机构优化课程设置,实操课时与理论课时比例为7∶3,实操实训课程安排在车间、工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示范园区或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等地开展,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本地实际建立种植养殖、蔬菜大棚、果木栽培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加大对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农业技术需求人员的培训力度。

          六、如何扩大优质培训资源供给?

          《意见》规定,要择优选择培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培训机构。本地培训机构资源不足、能力弱的,可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定。对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种植养殖技术等现场教学,本地无优质培训资源的,可组织培训对象到县域外培训。

          《意见》规定,要强化职业院校培训。支持省内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对承担培训任务的职业院校,开展培训所得收入的50%可用于学校公用经费。职业院校内部资金分配时,应向承担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

          《意见》提出,要打造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培训平台。加强与培训机构合作,有效利用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实训设备、场地、师资、技术等优势支持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对务工人员开展在岗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引导更多的劳动力就近就地参加培训和实现就业。

          《意见》提出,要用好对口帮扶省市培训资源。加强与对口帮扶省市沟通对接,积极组织引导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在职业院校接受学制性职业教育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企业参加岗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七、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中培训机构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意见》规定,培训班开班前,培训机构要将教学(培训)计划、教材和授课教师资格提交培训责任部门审定。

          《意见》规定,培训机构按照职业标准和教学大纲,结合培训对象的就业需求设置培训内容,就业技能培训课程要突出操作规程,农业培训课程要突出实用技术,同时将安全常识、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一并纳入培训内容。

          《意见》规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培训课程确定的内容和培训课时开展培训,严格落实教材纲目、教学要点、培训课时等方面的规范要求,不得压缩培训工种的课程内容,不得减少培训课时。

          八、如何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监督管理?

          《意见》明确,培训期间通过影像资料采集、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结束前,及时开展参训人员满意度及掌握培训内容情况问卷调查,对于培训满意度低于90%或培训内容掌握率达不到80%的,责令培训机构组织“回炉”培训。培训结束时,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工作,对不落实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或培训时间不足的培训机构予以严肃处理。

          九、如何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监管确保安全有效使用?

          《意见》规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培训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严格按培训任务落实情况审核拨付培训资金;对劳动力培训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资金使用规范有效的,在安排资金时予以倾斜;对套取、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十、各级各部门应该履行什么职责?

          《意见》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省、市人社、教育、农业农村、商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市州政府要强化属地督导落实责任,县市区政府要落实整合资源、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共同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各类培训机构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实施。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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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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